更新时间:2018-06-03 14:1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分析、准确把握环境保护形势,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突出以防治PM2.5和保护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大气、水污染防治宣传,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解疑释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和期待,引导公众自觉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
(三)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及时总结报告各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6月9日前,各县(区)环保局要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总结及视频光盘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对全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