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7:43作者:王华老师
(五)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七·一”期间,镇党委集中组织开展“唱红歌、唱廉歌”比赛、演讲比赛、党内知识竞赛、廉政知识竞赛等,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多样、灵活、重在参与”的原则,可以采取参观学习、结对互助、表彰先进、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开展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支部要正确认识纪念建党庆祝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召开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纪念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彰显特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找准不同单位开展活动的重点,把纪念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共产党员。对设计新颖、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实践载体,镇党委将在全镇进行推广,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支部要充分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展现党的辉煌历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参与、彰显活力。以支部为单位参加镇党委组织的“唱红歌、唱廉歌”比赛,比赛形式为小合唱或大合唱。各支部参唱的红歌、廉歌必须符合主题,并于6月20日前将参唱歌曲报送到镇科教中心,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016庆七一活动方案(二)
为庆祝建党95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党建创优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社会主旋律,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主要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支部委员会团结,认真履行职责,能认真做好党员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