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7:34作者:李一老师
2、人口计生典型人物评选活动
采取自下而上,通过各乡、镇、办摸底,区级向市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选人物标准为: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参与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爱岗敬业,事迹感人,并做出突出贡献;有奉献精神,无私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本人及子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能够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人口计生典型人物。各乡、镇、办所报送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典型人物经市计生委评审通过后在市计生委网站专栏和邢台日报第二版的“百名计生典型事迹连载”中刊登。
3、“我与国策同行”征文比赛活动
由桥东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每个乡、镇、办向辖区内各界人士下发通知,组织安排以“我与国策同行”为主题,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新时期管理服务改革的新变化为主要内容的征文活动。并于7月底前各上报2篇征文,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择优上报征文于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增设官方网站专栏
充分发挥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的作用,增设“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群众,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开展人口计生“心连心”课堂宣讲活动
各乡、镇、办人口计生部门结合“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内容和要求,适时调整完善宣讲教材和课件;
(四)加强环境宣传
1、按照各级计生部门的要求,各乡、镇、办要因地制宜,优化美化户外宣传环境,在主要街道、文化广场、村(居)小区等场所,设置内容温馨、形式美观的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灯箱等,继续打造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亮点工程。适时全面清理过时、破损的宣传标语。
2、严格按照《邢台市人口文化园区和人口文化大院标准》(邢计育字〔2012〕37号)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大力完善提高人口文化大院和人口文化园区(景区)建设。年内全区巩固提高10个新型人口文化大院,完善提高塔林公园人口文化园区、白塔村计生宣传一条街。同时,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功能,大力开展计生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