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7:33作者:李一老师
活动时间:5月起至12月。
组织单位:县安监局。
(十二)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活动
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比赛、安生生产摄影比赛、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以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
参加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
(二)舆论引导,协作联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浓厚舆论氛围,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要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形成合力,组织好各项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用典型经验引导,用事故案例警示,用法律法规教育,变单纯说教为启发开导,变空洞语言为形象演示,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性。
(四)完善制度、强化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将各部门与安委办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加分项目之一,请各相关单位保存好各类活动的照片、视频等底稿,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