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3:34作者:李一老师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1X)42号)规定,从2016年起,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为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搞好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人类文明”为主题,以“文明的福祉,全民的盛事”为主线,以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为内容,通过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增进公民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了解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热烈隆重,节俭效能;平安运作,确保安全。
三、主办单位
山西省文物局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
四、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五、活动安排
(一)6月3日前,制作完成我市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电视专题片,6月4日起在太原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每天播出两集,每集10-15分钟。(由市广电局、市文物局负责)
(二)6月7日,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视察我市文化遗产王家峰徐显秀墓并车马坑。(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文物局负责)
(三)6月8日,就有关文化遗产保护专题电视专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申维辰。(由市广电局、市文物局负责)(四)6月10日,在报纸上刊发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生同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署名文章。(由市新闻中心、太原日报社、市政府政研室、市文物局负责)
(五)6月8日,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以省内专家为主),在晋祠博物馆多功能厅召开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座谈会。(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文物局、市广电局负责)
(六)6月5日至10日,每日在太原电视台太原新闻前后播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广告。(由市广电局、市文物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