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8:45作者:才子老师
四、组织领导
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学习调研,精心谋划指导,扎实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将监督检查贯穿到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有效掌握进展和动向,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各级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将作为2016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推行“一统三管”新模式,加大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深入推进“四个双百”工程,积极开展村级活动场所“清零行动”,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有阵地。扎实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重点在农村、社区、破产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人才中心等领域,查找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对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进行轮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联户干部的作用,积极参与并督促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三)坚持分类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农村(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流出地党组织也要采取安排专人联系、寄送学习资料、回乡集中补课等措施,积极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