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1:12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5日—6月19日)
1、组织学习交流。我园围绕学《指南》、用《指南》,组织广大教师和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多样形式组织教师和家长分享和交流学《指南》、用《指南》的经验体会,并向家长宣传我园在《指南》的指引下开展适合幼儿的丰富的活动。
2、开展科学育儿服务。幼儿园要向广大家长宣传《指南》,各班在微信群里或利用校讯通帮助家长理解《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内涵、各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观察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正确鼓励支持孩子。
3、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分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家长宣传规范办园行为,避免小学化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等先进的学期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
4、组织科学保教相关活动。利用六一开放日、集体、区域观摩活动,积极为幼儿营造愉悦、轻松的教学环境,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寓教于乐,为学前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共同促进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三)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6月20日)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系列公益宣传活动。
2、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家长及幼儿园的积极性,鼓励其利用专业优势,充分发动家长和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
3、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
第二篇: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指南》精神和闽教办基〔2015〕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探索家园合作新途径,提高家园合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家园合作新途径,提升我园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保教服务水平,促进家园合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