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7:40作者:李天扬老师
(1)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监管业务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安委办的相关培训。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主管行业领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16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在全镇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警示教育片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图片展、一次安全教育大讨论、一次安全专家讲座。5―7月,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一起看1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向企业负责人宣讲1次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同时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员工开展类似的“三个一”活动。
4.上好安全生产教育课(2016年6月1至10日)
由全镇所有学校、机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负责组织。要求所有承办单位均要有授课教案、教育培训课的签到记录。
(1)学校:学校重点教育学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应急自救等安全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
(2)机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
(3)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岗位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
5.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2016年5月至12月)
镇电视台要求每月至少播放1条以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广告要突出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和不同风险,重点结合汛期安全、水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方面制作针对性强、触及灵魂、极具警醒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二)开展统一咨询日活动(2016年6月中旬)
2016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镇安委办6月16日上午组织在镇综治办门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镇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参与。活动要按照“五有”的标准,做到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