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4:44作者:王华老师
(五)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工厂、学校、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地消防演练,并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消防知识(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二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地震疏散演练(市教育局、市地震局负责)。三是开展户外应急救护、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红十字会、市环保局负责)。四是在商业住宅楼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日”暨工伤预防应急救助演练(市住建局负责)。五是开展机动指挥所紧急出动、远距离拉动、开设与撤收;利用综合融合系统融合短波、超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音视频等信息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功能;开展“三位一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调度(市人防办负责)。六是组织开展启动应急响应桌面演练,针对汛期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启动内部应急响应(市三防办负责)。七是2016年底前修编《东莞市粮食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市发改局负责)。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要组织社区居民、工厂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镇街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主题,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
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做好工作总结
市内各主要媒体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扬防灾减灾日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各镇街、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对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减灾委办公室(OA地址: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邮箱,联系人:杨红、伍志,联系电话:22832541、2283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