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1:29作者:李一老师
3、加大曝光隐患工地力度
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问题工地、连续两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工地、非法施工的问题工程等通过区建委网站公开暴光,督促参建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开展约谈告诫工作
对问题工地的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二级约谈告诫,一级是由负责安全监督的部门负责人找工地单独谈话告诫;二级是由区建委领导开展全区问题工地共同约谈告诫,以便进一步督促问题工地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四)参建企业组织自查活动
各施工企业结合工地实际,悬挂醒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月"标语,以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为抓手,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在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等方面,开展系列有效活动,并针对已制定的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
各施工企业要充分引导、有效利用一线作业人员关心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组织其认真查找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加快创建绿色安全型企业。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施工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取得实效。
(二)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开展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执法科要按照市区"三项行动"要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市区重点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进行专项实体检查和巡回复查,如深基坑工程等,进一步督促工地做好安全防汛工作。
(三)注重实效,巩固成果
各施工单位要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全力以赴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