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09:41作者:王华老师
三、主要措施
1.开展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学校发展担当作为。要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创新方式讲党课。坚持以上率下,党员校级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或到分管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先进模范来校为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讲党课。“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讲党课要创新形式,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立足岗位作贡献。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全校党员师生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从我做起,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坚持立德树人,坚守“科教报国、服务社会”的办学使命,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求真务实,为早日建成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科大风格的一流大学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