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6:39作者:王新老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名单附后),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统筹信息消费试点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重大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督促落实试点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信息消费专项扶持基金,优先支持信息消费重点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优化信息消费环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消费推进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界限,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使得信息消费能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质的转变,从而撬动国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信息消费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消费建设奖惩机制,定期考核评价信息消费建设和应用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点项目分工及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由排名首位部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工作方案报送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