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4:03作者:李一老师
新闻媒体是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各区县、市直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平台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要利用宣传月契机,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开展权威法律解读,提高宣传的公众参与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要利用公园、车站、广场、楼宇电子大屏、宣传栏以及出租车顶灯等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在全社会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浓厚氛围。要树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一对多、点对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法治宣传趣味性、便捷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宪法法律宣传月”作为推动“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的首要一环、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落实全年普法工作任务营造氛围、打好基础。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在做好本地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的同时,务必做好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四月正值春耕时节。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务实确定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切忌脱离实际,搞“花架子”。要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基层法治建设年”整体工作的一部分谋划好、开展好。要抓住“访惠聚”工作组身处一线、直面群众,便于开展基层群众宣教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基层,务求实效。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在开展法治讲座、学习培训、制作板报、悬挂横幅、远程教育、大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微信平台、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形式,制作传播趣味性强、受人喜爱的法治内容,抓好一定区域、特定人员的法治教育,以正能量占领手机等新媒介宣传平台,挤压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空间。要将法治宣传融入阿肯弹唱、麦西来甫、小品、体育竞赛、文化大院活动等群众喜爱的文体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潜移默化地培养其现代文化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特别是基层村(社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