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3:36作者:王新老师
8、广泛宣传各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国内师生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雄事迹。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1、召开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对宣传月活动作全面动员和部署,提出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明确各校职责和任务。
2、各小学、幼儿园都要在校园、街道醒目位置悬挂横幅,书写或张贴宣传标语。
3、各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广播,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选择典型案件,以案释法。
4、各小学、幼儿园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报告,集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各校、幼儿园可采取集中学习、文艺晚会、知识竞赛以及宣传栏、宣传车、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6.各校、幼儿园应积极撰写有关综治工作论文并在中心学校网站交流。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抓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并切实解决好宣传月活动所需的必要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2.抓好具体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并积极提供宣传稿件。
3.注重宣传效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做好1-2件具体实事,如:中学可突出整治学生到网吧上网、校外租住学生安全环境等,各校对校园周边、校园内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以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4.中心学校将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各校将开展综治宣传月暨“平安校园”创建宣传活动的部署、做法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将活动开展的文字图片资料全面整理、规范存档备查。
附:有关宣传标语(供参考)
平安校园建设和综治宣传标语
1、共创平安庐江,共享和谐生活;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3、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