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3:36作者:李一老师
三、宣传形式
(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讯通、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二)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举办专题展览,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的知晓率。
(三)通过教职工大会、安全教育课、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国旗下讲话、手抄报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综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校园要紧紧围绕“增强法治观念,打造平安校园”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应急逃生避险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校园要将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立足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因地制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日常宣传;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利用标语、LED屏、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演出等广大师生、家长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运用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师生知晓率,切实做到报纸上有文字,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网络上有贴文,营造浓厚的综治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报送情况。各校园要及时报送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区教育局将甄选稿件在市、区网站刊登;各校园于2016年4月2日前将本校园开展综治宣传月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小结上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