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22:56作者:王华老师
2.加快“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落实运行行政权力库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建设,尽快建立起“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内外互通”的办件模式,并实现电子监察全程全网覆盖。(责任单位:法规股、监察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3.认真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规定。将违反《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和《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作风纪律的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问责追责。(牵头单位:监察室、督察队;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活动步骤
(一)学习动员(2月上旬至2月底)
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活动实施方案,组建活动领导小组,配强工作专班,全面启动活动开展。2月27日,召开全县工商系统动员会议。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局动员会和全市工商系统动员会议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召开动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以中心组、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在全县工商系统迅速掀起“三抓一促”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3月初至11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三抓一促”活动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深化学习的7项工作、转变作风的6项工作和优化环境的3项工作。(省工商局“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现场会,把全省工商系统“三抓一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督促检查(7月上旬和11月下旬)
各单位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三短两简(俭)”和整改建制的监督检查贯穿活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群众最关心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同时大力推进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巩固好、发展好。县局“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表彰(12月)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三抓一促”活动常态化。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和工作实效,适时召开总结表扬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