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20:16作者:李一老师
(一)在城区开展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靠,不闯红灯的“三不”集中宣传。
(二)在城区开展劝导行人走人行道,劝导行人横路走斑马线,劝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停车让行的“三劝”活动。
(三)在全市开展反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客车超员、反货车超载、反疲劳驾驶,打击酒后驾驶、打击无证驾驶的“四反两打”集中宣传。
(四)在农村开展拒绝无牌摩托、拒绝无证驾驶、拒绝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拒绝无保险车辆的“四拒”集中宣传。
四、组织领导
成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颜建波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彭金良、市文明办主任刘洪、市交安委办公室主任冷劲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彭江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忠武、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新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纯、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陶志敏、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华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冷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交警大队,与市交安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
五、工作安排
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要紧密结合“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一)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在交警窗口、客货运站场、学校、社区、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张贴“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挂图、“122LOGO”,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及提示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各乡、镇、场、街道悬挂4条以上宣传横幅,张贴100张以上宣传标语,办一期宣传橱窗或板报。(横幅、标语内容附后)
(二)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市交警大队联合市教育局组织益沅一级公路沿线中小学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三进”活动。市交警大队组织排练交通安全宣传的舞蹈、小品、快板、花鼓戏等文艺节目,到社区、企业、村庄巡回演出,活动期间巡演不少于10场次。
(四)开展公益广告播放活动。市文明办和广播电视台负责,结合全省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从11月20日至12月10日每天在电视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不少于4条次。
(五)开展学生主题班会活动。市教育局要以“三不”、“三劝”、“四反两打”、“四拒”为主题,督促中小学校开展“爸爸听我讲”交通安全亲子互动主题班会活动。做到“四个一”:孩子给爸爸写一封平安信,爸爸给孩子一个平安承诺,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制作一个平安橱窗。活动结束后,教育局将有关活动开展的图片、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