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20:11作者:王华老师
二、参加社区法律宣传
12月4日,联合参加群乐里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要求:上午八点半到场(八点尚都B座409集合出发),提前印制宣传材料、带着条幅,佩戴小红帽、律所胸卡。
参加人:辛玉卓、金宇、李芳芳、刘东旭。
社区联系人:张敬贤,电话:13603263520
三、更新《社区法制宣传栏》
12月4日之前,完成廊坊宏泰小区、群乐里小区等《社区法制宣传栏》。
负责人:辛玉卓。
四、通过网络等形式普法
利用网络、微信等开展宣传、悬挂“12.4”宣传横幅等。
五、宣传标语(印制条幅三个)
条幅内容(格式):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