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6 09:11作者:王华老师
五、活动时间
时间:**年12月1日—**年12月7日
地点:镇政府及相关村街
六、活动形式
1、设立普法宣传点。在各村街设立普法宣传点,聘请相关司法人员主持,其功能是答疑解惑,即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分析案件并指出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深入研究案情,寻求有效的法律援助及救济途径与手段,部分镇政府工作人员协助现场的各项工作;
2、广泛张贴条幅标语、为各村街制做法制宣传展牌,就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建设规划做尽可能详细的介绍。
3、组织各村群众观看有关法律方面的视频节目,以曾经发生的社会真实案例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强化其对法制观念支持与认同;
4、宣传资料主要包括调查问卷、宣传单、报纸期刊、展牌等。
通过以上四种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方式,进行宪法与法律法规的普及,进一步增强镇区群众、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其法律素养,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话,认真落实开展宣传活动。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积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活动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