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6 09:09作者:才子老师
(4)责任分工: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参与。
(5)活动要求:现场要摆设5张桌子、有8名以上医护志愿者,志愿者佩戴服务标识(衣服、帽子等)、发放健康保护等宣传资料、进行简单的身体检查、提供急需的药物、开展健康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悬挂横幅(内容:广安市卫生系统健康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点;当天悬挂当天收走)
4、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2014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天(上午8:30-12:00)
(2)活动时间:市电信广场
(3)活动内容:组织法律志愿者以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和信访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及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开展为市民群众代写法律文书、代办公证等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责任分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等参与。
(5)活动要求:现场要摆设桌子、有5名以上法律志愿者,志愿者佩戴服务标识(衣服、帽子等)、发放法律等知识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悬挂横幅(内容:广安市政法系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点;当天悬挂当天收走)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注重配合。此次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力求全面动员和展示我市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互通资源和需求。各区市县要按照实际,精心安排部署。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揽总的作用,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为此次系列活动取得实效作出应有贡献。
(二)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各牵头部门要从实际效果出发,策划好“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志愿服务相关活动。要负责拟定各自街头设点集中宣传方案和12月5日至7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分工,做到服务活动有志愿者(佩戴志愿服务标识)、标语、宣传资料等,并于12月5日前向市文明办报送活动方案。
(三)强化督促,务求实效。系列活动期间,市文明办、市创建办督查组将对市级各责任单位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