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17:21作者:王华老师
6、11月28-12月25日对各县市区开展党政干部防艾政策、知识宣讲活动。我市已成立艾滋病宣讲团(xx市防艾〔XX〕3号),团长:段立武,副团长xx,宣讲成员由卫生、宣传、教育、公安、财政及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XX-XX年)》,强调政府和有关部门防艾的职责,宣传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反歧视等内容。(责任单位-市防艾办)
7、12月1日前后,各级政府领导慰问hiv/aids家庭及从事艾滋病防治医务人员,让艾滋病人及防治工作人员感受党和国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