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22:10作者:李天扬老师
1.作一次国旗下的推普宣传讲话。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晨会契机,在推普周期间作一次国旗下的推普宣传讲话;
2.显示或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学校可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或在校门口悬挂一条推普宣传标语,推普周期间,学校校园网和电子显示屏一周内显示推普宣传口号;
3.出一期推普主题黑板报。各学校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各班开展以“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评选活动;
4.开展一次“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队会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自觉说好普通话;
5.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学校可以通过校讯通或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等形式,在推普周期间,倡议学生和家长将普通话作为家庭用语,发挥学生作为推广普通话的示范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使普通话由校园语言迈向家庭生活语言和社会语言;
6.组织一次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结合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积极组织好校内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
7.开展一次啄木鸟行动。以“规范社会用字,共筑美丽中国梦”为行动主题,各校组织学生对校园、社区内主干道上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亮化设施)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病句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
三、有关事项
1.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制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届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及时播出或张贴。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届推普周的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本校推普周活动方案,于9月12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各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情况将纳入2016年学校目标管理考评范畴。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本地本校推普周活动总结盖章后报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同时将活动材料电子稿(含照片、视频、文字资料等)发至市教育局语委办邮箱:。
教育部2016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