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3:30作者:才子老师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的重要意义,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形成规模、声势。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在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排查消除隐患,严防踩踏、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着力推出实用性、指导性、普及性强的适合多种载体、适于反复使用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精品,掀起食品安全宣传新高潮,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并逐步形成长效常态机制。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同时,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遇到问题及时处置,稳妥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动态。
四、上报材料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区、工商、质监、畜牧、农业、商贸、防疫站等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7月2日(星期二)将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音像资料及印制下发的各种宣传材料报市政府食安办,根据省市食安办要求,再整理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