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23:00作者:王华老师
——当发现孩子有吸毒行为时,要保持冷静,以谅解的态度与孩子倾谈,耐心了解吸毒状况,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长期戒毒治疗的准备。要尽早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如合适的社区资源、医疗机构、戒毒中心、禁毒部门,通过专业的教育和治疗手段帮助孩子走出滥用药物的阴影,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9.合成毒品滥用者的外在表现
反应迟钝、抑郁或反常的精神,有幻听、幻视、幻觉等。出现机械性地重复相似的动作。
明显消瘦、老化。出现牙磨损、瞳孔放大、腹泻、呕吐、恶心等症状。
行为模式突然改变,心神不定,常躲在房间或洗手间,经常晚归或借故外出等。作息时间改变,晚上不睡,早晨不起。
显著的个性或情绪变化,喜怒无常、烦躁不安、猜忌多疑。疏远家人、关系不和。
纪律涣散,无故旷工、旷课,工作学习表现变差。
不良交往增多,言谈中提及吸毒术语,如嗑药、嗨吧、溜冰、吸管、打K、冰枪、散冰等。
不明去向的开支日渐增多,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物,频频向父母、亲友借钱。
10.了解禁毒法律法规,培养遵纪守法观念
吸毒违法: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贩毒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1.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提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也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义务。
——了解毒品危害,积极传播禁毒知识。
——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毒品。
——争当禁毒志愿者。
——不歧视身边的吸毒人员,帮助他们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勇于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公民发现有涉毒行为(化工行业职工在发现可疑易制毒化学品订单)时,可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会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