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0:28作者:三水老师
人员观看,邀请县领导讲话,寓教于乐,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履行使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一),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查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增强党委、政府和广大市民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理解、支持和关注。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各乡镇发放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150份(于11月15日前将问卷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发动组织企业员工、学校学生、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消防宣传工作之中,通过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活动,使他们普遍接受一次消防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119”宣传活动,在街道、单位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乡镇在主要街道悬挂标语不少于2条,县政府各部门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1条。
(三)严密组织,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分析辖区、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现状,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改进和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要注意培养典型,收集、掌握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报告,以便推广经验,指导全县消防活动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上报“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关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请通过xx党政网以电子邮件上报消防大队或传真至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消防日活动方案二】
为切实为提高小学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2016年安全教育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