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1 04:01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司法局两学一做动员会会议纪要1
4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传达学习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吉炳伟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松山在会上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主体、监督责任,做合格干部。三是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合格司法行政人。制度绝不能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一定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四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公正、友善”方面的内容,要宽人、严己,做合格的仁人。
2016年司法局两学一做动员会会议纪要2
4月28日,广元市司法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局机关、直属律师事务所120余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广元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大文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是锤炼党员党性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全局党员要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总体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点在常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害在解决问题,标杆在领导干部,重在增强针对性,局机关、窗口单位、律师事务所、退休支部等不同单位,要有针对性的确定学习教育内容形式,作出具体安排,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会议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严格按照市委统筹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始终聚焦解决“六不”问题,围绕学习教育三大专题,持续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要创新方式讲党课,确保“两学一做”主要措施落地见效;要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党员示范行动;要加强和创新组织制度建设,完善党员档案等基础性信息化建设;要统筹兼顾推进各项工作,把狠抓工作落实见效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用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政治部牵头,机关党委、纪检组各负其责组织实施。局班子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坚决不搞“灯下黑”、“手电筒照人不照己”,要到支部学习讨论、讲党课,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深入一线督导学习教育、推动工作、结对扶贫、志愿服务、关爱党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示范推进学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