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7:46作者:王新老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纪问责刚性不足,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担当被“弱化”;有的部门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打折扣,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作选择、搞变通,甚至有的不听号令、我行我素,致使政令不畅、落实不力,纪律规矩被“虚化”;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仍然抱有观望态度和“一阵风”心理,“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仍有发生,刚性约束被“软化”,等等。大家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又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关于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央和省、市纪委提出了明确要求,区纪委结合我区实际已作出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责任、重教育、纠“四风”、惩腐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1、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不能抓出成效,最重要的是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能不能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上紧思想发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要抓好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让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思想上重视、精力上聚焦、措施上强化,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度。区纪委要加强对基层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单位,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各级纪检监督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尤其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腐败案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会上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层面分别落实目标任务,大家要认真学习、把握要求,履职尽责、抓好落实,签字后于下周三前交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