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7:14作者:王华老师
乡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1
时间:20xx.11.5
地点:梧宅村部会议室
主持人:林xx
参加人员:梧宅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记录人:富xx 会议内容:
晓赟:今天主要想请必聪书记汇报一下我村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必聪:好的,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
第一,对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雾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第二,农村集体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第四,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拒绝。
第五,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