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7:39作者:才子老师
普通门诊
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
城镇居民
1.发票原件
2.费用明细单原件
3.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4.住院审批表原件
5.病历复印件
6.出院证明
城镇职工
1.住院发票
2.总费用明细
3.诊断证明
4.《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告知单》或《东营市城镇职工住院审批表》
5.东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因外伤住院的另外还需提供《普通外伤证明》
7.因生育住院的另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居民持发票原件、费用明细单原件、病历复印件等到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城镇职工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出院并缴纳医疗保险后,可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住院告知单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东营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153号
电话:0546-2929277
东营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分处庐山路东营区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546-8261175
河口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分处河口区海宁路287号
电话:0546-3658444
垦利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垦利县城复兴路39号
电话:0546-256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