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7:38作者:王华老师
5·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参保期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标准
1·缴纳医疗保险后,在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1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合计45万元。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伏标准分别是200元、300元、500元。
2·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每次住院均扣除住院起付线;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3·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按85%、70%、55%的比例报销。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对中断缴费2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按首次参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