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09:30作者:李天扬老师
政策衔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复核认定、社会救助政策制定、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健全机制,强化衔接。各县(区)要在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健全完善由民政、扶贫、财政、残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制定、共同实施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工作方案。民政与扶贫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促进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两轮驱动脱贫作用。
(三)全面整改,务求实效。聚焦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务求实现低保户识别零差错、低保户退出零差错、资金使用零差错,精准度明显提高,认同度明显提高,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定期通报等方式,确保整改整治事项落实到位。各县(区)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