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1:31作者:李一老师
5、我市现行的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4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70元/人/月,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000元/年,城乡标准一体化。
6、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如何计算,最低生活保障金具体是什么时候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额=(月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保障人数。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其提出低保申请前6个月及以上的家庭平均月收入除以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低保金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折通”发放;从批准享受低保的当月起,按月或按季于每月或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7、主动退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因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使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或者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主动申报退保的,可以采取缓退方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鼓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现劳动自立。即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或者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自收入发生变动起的3个月内保留原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4个月退出最低生活保障,退保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如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随时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或民政办公室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我市城乡低保违规现象。
联系电话:
宿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84363597;
沭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83660061,低保科:83660073;
泗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85239167;
泗洪县民政局低保办公室:86280197,社会救助科:86280198;
宿城区民政局低保科:82960561,社会救助科:82960183
宿豫区民政局低保中心:84465631,社会救助科:8070107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社办公室民政科:88859618;
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科:80986811;
洋河新区政社办公室民政科:8266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