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6:10作者:王新老师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种植绿肥,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谁来发补贴资金?
补贴根据各县(市、区)核准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等因素,分配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地财政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江西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负责补贴政策方案的制定,设区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按照统一补贴标准和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根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户数、面积和补贴资金总额,以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补贴项目等情况,择优立项,及时批复、验收,并做好监管工作。
如何确保发放到位?
江西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必须以“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力争在今年6月30日前,兑现到农民手中。
请农民朋友妥善保管好存折卡,及时查看或领取补贴资金。可以向当地财政、农业部门咨询,也可向省级部门咨询。省财政厅咨询监督电话:0791-87287663;省农业厅咨询监督电话:0791-86239385。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