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5:47作者:王新老师
2008年北京市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白小麦每斤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5分钱,达到0.77元,另外,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3分钱,达到0.72元。
另外,2008年北京市首次增加农作物生态补贴资金5500万元,奖励北京市农户种植小麦、牧草等越冬农作物。农委相关负责人说,鼓励农民种植这两类作物,可以减少冬、春季裸露农田的面积,抑制粉尘净化环境,具体的补贴标准小麦为每亩40元,牧草每亩35元。
2008年,北京市还将安排1.088亿元资金,重点建设150处农村雨洪水利用工程,新发展节水灌溉区和再生水灌溉区各10万亩等工程建设;安排8000万元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市级动物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和分步支持区县防疫设施建设;增加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500万元,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民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安排1000万元资金;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在土地质量建设和农产品市场开拓方面将投入4500万元资金等。
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建议3月底前将粮食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县,争取在4月底前和7月底前将小麦和玉米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民手中。
一、补贴原则
1.坚持惠农原则。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要继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确保种粮农民受益。
2.坚持透明原则。粮食生产补贴工作要实现全程公开、透明,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政策执行程序规范,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补贴范围
对在本市郊区确权耕地内种植小麦、玉米的种粮农户和本市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三、补贴标准
1.粮食直补。小麦为70元/亩,玉米为32元/亩。
2.农资综合补贴。小麦为60元/亩、玉米为55元/亩;遇中央调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将随时上调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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