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1:25作者:才子老师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4、生育人员在定点住院后的《出院证》;
5、《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全市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三)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和聘用人员;
(四)国家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人民团体)在编职工和聘用人员;
(五)上述单位在参加生育保险前的生育人员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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