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22:18作者:王新老师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发挥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密切部门协作,统筹实施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规划。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开展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强化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安全管理,扩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试点。推动艾滋病自我检测,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推进经性途径传播综合防控试点,调整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目录,举办艾滋病防治国际研讨会。修订《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加强耐药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和管理。
在西藏及四川藏区先行推广石渠县包虫病防治经验。推进以“三减三健”为主题的第二阶段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和复审,推进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规范治疗和管理。宣传贯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经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随访管理。
(三)提升卫生应急能力。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推动实现国家队各省份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指导协调各地及区域应急演练。制订《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国际应急医疗防疫队伍申报认证,启动《国际卫生条例(2005)》外部评估的研判和准备工作。
推动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和海(水)上、航空类基地布局建设。充实全国突发中毒事件、核和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力量。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效能。理顺国家及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平台体系运行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卫生应急“五进”活动。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评估预警,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四)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评价。碘营养监测扩大到全国三分之二的县。重点职业病、放射卫生、饮用水水质和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分别扩展至全国85%的地市、80%的地市、85%的乡镇和74个城市。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制订健康企业建设工作规范,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工作,支持学校卫生室建设,做好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五)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评估工作。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快重点亟需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计划。改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开展全国食物消费量调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系统建设,促进食品安全信息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