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01:34作者:王新老师
如何进一步提高我省老年人的福利水平?目前,我省在探索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方面,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对经济困难、高龄、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综合养老服务券”。
以下是我国各省的高龄津贴政策汇总
北京市
1、90至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100元/月2、10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200元/月3、8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养老(助残)劵
上海市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老年综合津贴政策,发放标准为1、65至69岁,每月补贴75元2、70至79岁,每月补贴150元3、80至89岁,每月补贴180元4、90至99岁,每月补贴350元5、100岁及以上,每月补贴600元
深圳市
1、70至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2、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3、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4、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天津市
天津市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满60周岁人员均可享受高龄津贴1、60至69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95元2、70至79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5元3、80周岁以上,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4、100岁老人营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重庆市
1、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享受营养补贴2、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享受营养补贴3、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的营养补贴
浙江省
80周岁老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山西省
1、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2、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3、全省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4、高龄又失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每人每月6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