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4:34作者:李天扬老师
6、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7、贷款首付降低
①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贷款首付20%,部分城市30%。
②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25%,部分城市20%;二套房首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