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6:03作者:王新老师
财政部上月底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这是时隔4个月,即12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之后,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正式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通知》明确规定: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通知》同时对补准标准进行了清楚规定,即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情形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30和50万/辆。
此外,《通知》表示,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并还对新能源汽车政策补贴的退坡给出了时间表,具体为:从2017年到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根据措施,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财政将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购车用户,不足部分从划拨到各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哪几类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补贴?
措施规定,我省将把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
在城市逐步淘汰燃油、燃气公交车,更换新能源公交车。2015-2019年更换及新增城市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分别达到40%、50%、60%、70%、80%。2015年在张家口、廊坊开展纯电动出租车运营试点工作,2016年起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