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4:52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深圳市最新发布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将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对人才给予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以及生活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大力建设人才公寓。未来五年市区两级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提供给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推广建设青年人才驿站。
二、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三、加大中初级人才住房政策支持。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
四、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五、创新境外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符合条件的,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