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1:09作者:王华老师
(六)建筑节能。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国家下达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节能住房要达到百分之百。每个县至少要安排两个相对集中的建筑节能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建筑节能示范要严格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大力推广草砖、草板、复合墙板、外墙外保温、eps模块式和太阳能等节能技术,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实行逐户验收。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充分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要加强节能宣传推广,开展节能技术培训普及节能知识。
(七)质量安全。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向建房农户提供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地震设防和防雷地区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及防雷标准与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尤其是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八)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和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县级住建部门应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和《住房建设指导挂图》,指导农房建设。风貌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先进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表扬。
各地在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县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涉灾、扶贫安居和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卡通”制度。获得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补助资金拨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户的存折上。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执行,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串用和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必须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房改造户。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