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1:04作者:王华老师
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农民安居工程,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08〕25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不断提升全省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目标任务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3万户,其中,本年度新安排8.5万户,其余4.5万户任务从上年度超额任务中调整。各市、县调整数量原则上为上年度任务总量的30%,具体数量另文安排。各市、县(市、区)需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列入计划的年度”一栏中,按照调整任务数量,将“”调整为“2015年”,同时在该户纸质档案中,备注“该户任务已调整为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