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08:56作者:李一老师
从2015年起,我省统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参照焦作市的农村奖励扶助标准,焦作市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即每人每年1080元。
去年7月,焦作市全面开展个人申报工作。为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格确认的准确性,切实做到对象不多登、不漏登、不错登,去年10月起,市卫计委对全市申报的2015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资格进行质量复核。通过核查,2015年全市确认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对象17853人。据了解,奖励扶助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比例分级负担。
为让城镇计生家庭尽早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焦作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为确保在春节前将这笔资金发放到位,山阳区政府积极筹措配套政策资金,该区卫计委与代理发放的金融机构结合,加班加点为全区60岁以上的5661名奖扶对象办理银行卡。接到发放任务后,该区各街道、社区迅速行动,通过社区网格员入户通知、在小区张贴通知等形式,提醒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领取。
据了解,截至昨晚,博爱县、武陟县、温县、修武县、马村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已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其余县市区正在积极组织,确保城镇计生家庭尽早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焦作: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开始发放
2月3日,山阳区定和街道万方桥社区开始集中为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一大早,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门前就有不少居民在排队等候,核对身份信息、登记、发放银行卡,整整一个上午社区计生专干何珍和社区几名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接过银行卡,社区居民李绍华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没想到花甲之年计生家庭还能享受到政府发的奖扶金,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
这是继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扶助金后,在焦作市落地的又一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作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0个试点市之一,焦作市于2004年7月在全省率先启动试点工作,首批2316户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获得了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在农村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奖扶标准,扩大奖扶政策的覆盖面,2012年,焦作市结合实际,调整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奖扶标准在执行国家调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使焦作市的农村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80元。
从2015年起,我省统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参照焦作市的农村奖励扶助标准,焦作市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即每人每年1080元。
去年7月,焦作市全面开展个人申报工作。为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格确认的准确性,切实做到对象不多登、不漏登、不错登,去年10月起,市卫计委对全市申报的2015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资格进行质量复核。通过核查,2015年全市确认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对象17853人。据了解,奖励扶助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比例分级负担。
为让城镇计生家庭尽早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焦作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为确保在春节前将这笔资金发放到位,山阳区政府积极筹措配套政策资金,该区卫计委与代理发放的金融机构结合,加班加点为全区60岁以上的5661名奖扶对象办理银行卡。接到发放任务后,该区各街道、社区迅速行动,通过社区网格员入户通知、在小区张贴通知等形式,提醒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