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09:47作者:王华老师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怀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那么新出台的《办法》究竟有哪些新的内容?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二套房首付由50%降为30%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营运科科长戴建华介绍,新修改的《办法》在贷款方面主要变化为二套房首付由50%降为30%,并首次提出精装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办法》明确,对于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为20%;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及精装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此外,《办法》还明确,在同一利率区段的,在合同期内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或还款期限,也可申请两项同时变更,限变更一次,但变更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和法定退休年龄。例如:原本选择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可以变更为等额本息还款;原本还款期限为15年的可以变更为20年。
自由职业者缴存6个月可贷款买房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科科长郭英燕介绍,新修改的《办法》规定,自由职业者自开户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符合怀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此外,针对返乡务工人员在外地离职后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只能转入户口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情况,新《办法》规定,在外地打工的返乡人员可通过在户口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示住房公积金的接收函,可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地,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在本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