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09:40作者:才子老师
2015年,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三次出台新政,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包括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付物业费、无房户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恢复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政策、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等等。对于新政的具体实施,部分市民仍存有疑惑,如能否提取公积金付首付?鉴于此,荆门晚报记者就市民较为关注的问题采访了相关管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市民可以提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于是有市民提出,能否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款呢?这事还真不行!昨日,记者从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直接提取付首款的申请是不被允许的。
难题:想买房,付不起首付
一直以来,市民王先生一家挤住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老房子。最近,王先生看中了生态运动公园附近的一楼盘,价格也合理,可咨询后了解到,因为是二套房,怎么也要20多万元的首付,可家里只有十多万元积蓄。“怎么办?”他想起前不久收到的住房公积金对账单,账单显示有9万多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这钱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加之是用于买房,应该可以提出来吧。”王先生兴冲冲地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可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提前”支取付首付。
释疑:要先付首付,再提取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确实有不少城市已经开始实施直接用公积金来付首付的政策。在北京地区,无论是国管公积金,还是北京市管公积金,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职工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也就是说,无需完成购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付首付;2015年,江西省也出台了“提贷并举”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即职工新购买住房,可凭购房合同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可根据情况允许其按年或月提取公积金还贷;未使用贷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累计提取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
那么,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负责人苏海涛介绍,根据我市现行规定,买房尚不能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提取个人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其中,购房提取分两种情况:购买预售房,要求购买时间在3年之内,同时要求提供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票据;购买现房,同样要求购买时间在3年之内,还要提供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方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