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9:42作者:李一老师
德州2015年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按照省里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为全市企业退休及相关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这是连续第11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待遇。此外,今年首次实行待遇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调整部分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此次享受待遇调整的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
这次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首次实行待遇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待遇,主要体现长缴多得:15年及以下的增加额为30元/月;16年-20年的增加额为40元/月;21年-25年的增加额为50元/月;26年-30年的增加额为60元/月;31年-35年的增加额为70元/月;36年-40年的增加额为80元/月;41年以上的增加额为90元/月。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规定给予适当倾斜。
养老金调整仍由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组成,建国前老工人仍是按绝对额调整增加,同时对2012年按省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参保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也将进行一定数额的调整增加。
群体 | 调整方案 | 备注 | ||
企业退休人员 | 普遍调整部分 | 定额调整 | 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 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
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 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 | |||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 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 |||
适当倾斜部分 | 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 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 | 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 | |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 | 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