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企改革方案及工资待遇规定全文解读(4)
更新时间:2018-07-25 14:25作者:李一老师
:lianhuacaijing)记者在与一些上市国企及股东层高管的交流中可以感觉出,此次《实施意见》中对于激励机制的阐述是大家普遍关心的地方。
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市场化的主体,应该建立起和市场接轨的激励制度。但目前实际来看,国有上市公司能够运用的激励手段还很缺乏,薪资水平与行业内企业相比,还比较缺乏竞争力。“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肠梗阻’,束缚了经营层的积极性。”他说。
对此,罗文波认为,国企改革中激励机制的重塑是解决国企管理层“尽力而为”还是“全力以赴”,以及当前国企改革中国资委——国资集团——国有企业互相观望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从今年以来的地方两会看,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股权多元化改革已是热点。从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可看出,今明两年是国企改革的攻坚之年,明确今年将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制度、员工持股等试点。
福建版《实施意见》中也提出相关内容,一个是2016年要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一个是试点先行,稳妥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支持对股份制企业推行员工持股。不过,原则上不搞员工全员持股,员工持股对象主要是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此外,还要实行与企业分类改革相衔接的薪酬分配方式,建立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等。
在罗文波看来,此次福建对于“新兴产业试点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可以视作两会后地方国企改革的一次“破冰尝试”。国企改革顶层设计“1+N”股权激励方案出台后,预计更多省份的国企改革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相关方案有望陆续出台,从而掀起一波地方国企改革的小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