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42作者:王新老师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宣传、农办、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人力社保、司法、税务、工商、档案、测绘、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研究政策、落实措施。加强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土地承包管理、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等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