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3:39作者:三水老师
(十二)增强物流支撑与配送能力。推动我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货运站场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复合型农村物流枢纽和节点,鼓励依托农村客运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快递企业及涉农电商企业自营物流向农村地区加快延伸,建设覆盖县、镇、村的邮政快递服务网络和农村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物流枢纽基地与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以及城市社区、超市等有效衔接,鼓励在农村地区推广电子信报箱智能快递服务,提高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和配送效率。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立田头预冷、仓储保鲜、冷藏冷冻混合运输等冷链系统,解决从田间到商场、超市、电商企业“前端一公里”的物流问题。(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邮政管理局、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行业规则体系,与农业质量检测监测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监管,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加大对网络涉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建立完善相关统计体系和数据库,规范统计口径,为企业经营与政府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省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
(十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合作,开发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惠农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简化贷款手续。加快各地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资源,科学评估企业经营状况,防范信贷风险。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渠道,探索开发涉及质量、灾害等因素的农产品电商保险。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支付工具的研发创新,便于农产品交易线上和移动支付。(省金融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农信联社,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