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7:57作者:王新老师
4月13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很多网友对此表示了自己的担忧,这社保和公积金都降了,工资待遇会不会降?为此高教网教育盘点了相关详情,欢迎大家阅读查看!
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
1、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2、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
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3、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各地从实际出发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
在4月11日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就已提出,推进减税降费依然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打赢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攻坚战,切实做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特别是使小微企业获得实惠。要实施降费,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在国家统一框架下,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加大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社保费率降低工资待遇养老金会少吗?